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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指南
地理位置:徐州市苏堤北路18号
乘车路线:乘13、67、604路公交车儿童医院站下,乘1、8、65、35路公交车到矿务局站下沿苏堤北路向北走200米左右,乘坐地铁1号线到苏堤路站下走5号出口向北200米左右均可到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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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徐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
发布人:admin 最后更新时间:2025年2月26日 共点击:3749次
       【城乡居民门诊待遇】
       一、普通居民门诊待遇:一级医疗机构(所有居民医保参保人员)50%;二级、三级医疗机构(限参保学生儿童)50%,单次起付标准为30元,一个统筹年度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元。
       【城乡居民住院待遇】
       一、普通居民住院待遇:起付标准以上、政策范围内费用按以下比例报销:一级医疗机构90%;二级医疗机构80%;三级医疗机构70%。县级医院升格为三级医院、卫生院(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转设为二级医院,收费标准未相应升级的,医保仍按照原级别支付;收费标准升级后,医保按升级后的级别支付。
       二、首次起付标准: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,二级医疗机构700元,一级医疗机构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。同一个统筹年度内多次在一、二、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,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。最低支付标准:三级医疗机构1100元,二级医疗机构300元,一级医疗机构100元。同一统筹年度内,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(含门诊医疗待遇)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。
       【新生儿缴费及待遇期注意事项】
       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,并缴纳参保当年费用,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;出生3个月至12个月以内,办理参保缴费手续,并缴纳参保当年费用,到账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;新生儿出生12个月以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,并缴纳参保当年费用,到账次日起,需要经过2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。
       【中毒外伤备案流程】
       中毒、外伤患儿需在24小时内至我院西院二楼10号窗口领取《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外伤(中毒)情况调查表》,经管床医生填写并打印入院记录,携带患儿户口本或医保卡、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到西院二楼住院收费处10号窗口进行备案登记。